执行中的案中案
作者:林晶 发布时间:2011-12-16 18:08:31
XX通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经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于2010年8月达成调解协议,并下达了(2010)杜民商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约定:被告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如果在2010年10月前,一次性给付原告XX通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0万元,如果被告逾期在2010年11年前给付的,偿还40万元,如果逾期在2010年12月前给付,就偿还50万元,但被告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履行给付义务,XX通信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发现赵某、刘某为被执行人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且在开办公司时存在虚假出资、仿造现金存单、仿造印章等情况,该案件当事人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目前,此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责任编辑:高虹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