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的行为有哪些
作者:孙玉虹 发布时间:2015-07-20 16:51:02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
有下列7种行为之一的,构成刑讯逼供罪:
(1)出于泄愤报复的个人动机而进行刑讯逼供的;
(2)多次对多人进行刑讯逼供,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
(3)刑讯逼供手段残忍,造成恶劣影响的;
(4)刑讯逼供造成冤假错案的;
(5)刑讯逼供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6)刑讯逼供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7)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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