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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第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仍具有拘束力吗

  发布时间:2015-07-23 09:20:14


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第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仍具有拘束力。

  当事人推翻其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时,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不予支持。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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