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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发布时间:2015-07-23 14:52:05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的;

    (二)不属于收到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三)申请确认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的;

    (四)涉及适用其他特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审理的;

    (五)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权的。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发现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的,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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