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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车晓艳

发布时间:2015-03-28 16:50:11



    车晓艳,女,1983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2012年5月被任命为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近年来,车晓艳同志先后陪审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120余件。  

    一、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能力。车晓艳同志担任人民陪审员时,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在庭审过程中,她常常一言不发,评议案件时也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陪而不审”的尴尬时常发生。经过主审法官和院领导的培养、培训,使她深刻地认识到,搞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提高法律素养,才能做好陪审工作。为此,她积极自学法律专业知识,认真研读《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对章节做好笔记,通读常用法律法规,并熟记相关条文,对在庭审过程中适用到法律法规条文能够加以引申、理解该条文的内涵,真正做到了在审判活动中加强学习,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增强参与审判活动的能力。

    二、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车晓艳同志始终以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为荣,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每次参加庭审,都提前翻阅案件、查找资料、熟悉相关法律条文,为参与陪审做好准备。在参与陪审的案件中,调解解决纠纷的达90多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严于律己,做公正司法的模范。虽然陪审工作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她一直将陪审工作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行为,倍加珍惜。法院通知由她参加的合议庭,她都能事先协调安排好工作,保证按期按时参加庭审,不因为个人的情况而延误参加庭审,并且能够事先研究案情,分析原因,了解事实背景,对应相关法律条文,为庭审合议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做好法制宣传,传播法律意识。车晓艳同志亲身参与陪审工作两年以来,接触了大量形形色色的案件。通过参加陪审,接受法律的熏陶,并把自己学到的法律知识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以达到法制宣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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