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晚上6点,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逝世的消息震动了整个中国的法律界。哀思如潮,仅仅几天的时间,追忆的文章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所有的人自发哀悼这位优秀的法官,这被称之为“邹碧华现象”。年仅47岁的他,进入法律系统工作26年。犹如耀眼的流星划过苍茫的夜空,却用他短暂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可歌可泣的人生华美乐章。
“庭前独角兽”是邹碧华生前的微信号,独角兽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一种能辨是非曲直,识善恶忠奸的神兽。而邹碧华也正如一头坚毅的独角兽,在法律系统中,用毕生的精力践行着一位法律人的良知。孟子言:“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是以唯仁者宜在高位。”作为一位法官最大的良知就是秉持一颗公正公平之心去履行法律的职责,邹碧华说:“我读过很多法学名著,他们对法官都有经典的论述,但在我心里分量最重的,还是母亲告诉我的,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在他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方便群众诉讼。为了一位身患白血病男童的医药费,他带领长宁区法院少年庭的法官们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开创了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他还曾冒着酷暑前往一位信访人家中,用了足足5个小时开展沟通工作,最终化解心结。邹碧华忠实履行着“为人民服务”的信仰,用法律保护弱者,服务百姓。践行了一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
有人说:“一名能关注并理解律师的法官,一定是一位非常理性的法官。”近些年来,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一直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基于不同的立场和视角,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结论。邹碧华曾说:“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尊重是良性互动关系的一个起点,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代表着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代表着社会的公正程度。”他写的一篇题为《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的文章在我国律师界广为流传。由他起草并主导的《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也赢得了律师界的广泛赞誉。在他去世的前一天发出的、最后一条微信朋友圈留言就是:“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在积极推进的“法律共同体”建设中,除了强调法律对律师的尊重之外,还特别关注对法院人员的尊重。他想让每一个人都能得到尊重,无论长幼,无论职位高低。邹碧华的行动正是源于他对法治殚精竭虑的追求和不懈奋进的努力。
“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在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大背景下,尽管司法权定位于中央事权,且将逐步实行由省级以下统管,但司法权的行驶区域毕竟分布在各个地方,而我国各地的客观情况、人文环境和人员结构又千差万别,这些变动和差异因素自然也会投射到司法领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临改革大潮,我们要做改革的弄潮儿。”上海司法改革试点启动之后,面对纷繁复杂的环境,邹碧华带领司改办在全市召开了30多场座谈会,历经180多个日日夜夜,前后写了34稿,研究制定了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人们说“他像一个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成为一个无畏的改革者。”
2014年12月10日,47岁的邹碧华,忙碌如常,上午参加上海司法改革座谈会,匆匆吃过午饭,便驱车前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突然,他一阵胸痛胸闷,司机立刻赶往医院……然而,这位坚毅的庭前独角兽,再没醒来。。。。。。
用一首诗来表述对邹碧华的缅怀之情:“你使许多事情发芽/而自己却被冬天拂去如落叶/十二月十日/上海小雨船到江心/操桨者骤然沉默/耳边只余风声/独角兽回到了寓言里/谁来驮负巨大的词语/有的人会说放弃/但更多的人说会继承。”
斯人已逝,精神长存。每一位法官,每一位法律人,理当继承前者的信念,在法治的道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