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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县法院将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2-08-28 09:59:23



杜尔伯特县法院立案庭庭长许凤玖同志在为拖欠8个农民工工资案进行诉前调解。

    上半年,杜尔伯特县法院党组在坚持秉公执法、严肃办案的同时,突出司法为民这条主线,侧重办了六件实事,使便民利民的措施进一步落到了实处。

    一是强调行使释明权。针对当事人诉讼主体不当或遗漏、诉讼请求不明确、举证责任分担不清、是否提起反诉、进行诉讼保全等问题,法官行使了必要的释明权。对当事人的困惑之处,还进行耐心的“判后答疑”,使当事人对案件有比较完整的理解和认识,减少了不必要的上诉或申诉。

    二是让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对下岗职工、农民工、残疾人、特困户等确有困难的群众起诉,诉讼费用作相应的减缓免处理。上半年,为18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4.5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设立了“便民审理站”。在烟筒屯镇、一心乡等五个乡镇设立了“便民审理站”,4月30日挂牌开展接待、案件审理工作,解决了边远村屯群众打官司路途远的问题。

    四是开展了送法到基层活动。从4月初开始,组织人员相继开展了送法到社区、到学校、到企业、到村屯、到机关的“五送”活动,受到基层干部群众欢迎。尤其是与大庆晚报社、大庆日报社和大庆电视台联办的《进农家院断案》活动,被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黑龙江法院网和大庆法院网等15家媒体采用,收到了积极宣传效果。

    五是不断畅通诉讼通道。在坚持做好周二院长接待日基础上,重点加强立案“窗口”的日常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从接待、咨询、立案、交费、送达、诉讼保全到先行调解的“一站式”服务制度,严格首问负责、文明接待、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特事特办等亲民利民措施,对老弱病残人员和农民工的维权案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六是继续强化调解工作。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指导方针,强调全流程、全审判领域、全员进行调解,把调解结案方式作为考核法官的一项硬性指标。对刚起诉的民商事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争议不大的,坚持由立案庭进行庭前调解结案。1-6月,已速裁调解85件案件,当天调解结案55件,个案平均用时9天,既节省了审判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欢迎。上半年,全院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938件,调撤率89.3%。总结出的初步作法,“草原盛开调解花”一文,被《黑龙江法制报》头版刊发,并被多家网站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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