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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可以退伙情形

  发布时间:2015-08-20 16:23:26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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