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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刑事责任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5-09-08 14:48:55


    第九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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