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从院长到书记员,人人重视清理信访积案工作,强化跟踪督办、首办负责、责任倒查、定期通报等硬性措施,使在省、市挂号的多件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杨某(中共党员),因400亩水田资源合同纠纷,自2008年开始涉诉信访,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政府一直上访到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曾13次进京,寻求相关领导机关督办解决。
今年初,院领导班子引进“第三方”介入接访机制。在信访积案听证会上,县人大副主任黄雪峰、县政协副主席毕文成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及白刚律师、县政府法律顾问吴律师,就杨某陈述的意见和理由,逐项逐条分析,提出支持或否定的建议,有理有据,情真意切,使杨某的思想受到震动,认识开始转化,终于决定:不再走信访的老路,要走依法诉讼之路,相信人民法院能正确审理好自己的诉求。
不久前,杨某自愿签下《息诉罢访承诺书》,并给县法院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泰康镇某村农民石某,因草原纠纷一案对法院行政拘留不服,多年上访,经法院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在各方面的支持帮助下,对他司法救助,石某十分感激法院真心为其解决问题,出具息诉罢访保证书,还赠送一面锦旗表示谢意。
县工商局干部李某,2003年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山东省定陶县农民张某偿还他建楼集资款12万元。事实上,张某是个一无资金、二无设备、三无队伍的外来个体户。2000年,到本县盲目开发县聋哑学校综合楼,终因资金严重短缺,发生了一楼多卖、民间借贷、拖欠材料款等69起案件。这些案件起诉到县法院后,发现一些诉讼标的存在虚假现象,遂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查。意外的是,2011年,张某因病死亡,给案件的调查核实及执行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以李某为代表的一些原告不断上访,要求县法院保护他们的权益。对此,县法院知难而进。一是协调县市政、供水、电业、建设、土地等部门,完成了综合楼的收尾工程,达到了竣工使用程度;二是对该楼整体查封,依法进行评估拍卖;三是公示处理办法,如拍卖款不能足额清偿欠款,按债务比例偿还;四是指派专人,对李某等个案进行专项调查核实;五是发挥公安机关和知情群众相结合的优势,继续清理虚假债权;六是支持有关部门或开发商对该楼进行拆迁,以拆迁补偿款偿还债务。
李某认为县法院的确尽到了努力,表示理解,承诺不再上访,并送来了写有“秉公执法、为民服务”的锦旗。
泰康镇村民孟某,认为县林业局私自将32亩杨树林地的所有权变更到其弟弟名下,于2008年4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县法院依法撤销颁发给其弟弟的《林权证》。6月,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下发了行政裁定书:中止诉讼。理由是由孟某提起民事诉讼,对林地进行确权。但孟某迟迟没有提起民事诉讼。不久,开始上访,要求法院给个新说法。
2013年7月18日,本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重新审理,依法查明县林业主管部门没有为孟某发过《林权证》的基本事实,裁定驳回其起诉。
对本裁定,孟某未提起上诉。但鉴于其还是不太理解,常来法院上访的现状,我们一方面耐心为他明法晰理,劝其服判息访;另一方面同县政府、县林业局、泰康镇政府等部门沟通协商,已为他办理了《林权证》。不久前,孟某也送来一面锦旗,表示不再上访。
经过全院共同努力,截止八月末,在《全市信访案件台账》中涉及杜尔伯特县法院的14件信访积案,已成功化解12件,只剩下2起积案正在寻找新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