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作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5-09-16 08:47:16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并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实行双重从属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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