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作者: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5-09-18 08:39:16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