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担保法》与《物权法》对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做不同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09-21 16:25:45


    《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担保法》第42条包括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适用法律问题上,按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应为合同成立时生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