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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一线服务大局

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发布时间:2015-10-14 16:17:33



  近年来,杜尔伯特县法院围绕实现龙江“牧业强县、旅游大县、生态名县”的“三县”建设战略大局不动摇;扎实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服务不动摇。2012年至今,全院受理各类案件11195件,办结10513件,结案标的额4.31亿元,同比分别上升7.2、8.3和9.6个百分点。县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得到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肯定。2015年9月,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着眼点:强化执法办案

  在院党组成员的带领下,每名干警心里时时装着大局,脑子里处处绷紧服务这根弦,尤其是把每一起商事案件的审理作为一次服务大局的生动实践。近三年,全院审结2189件一审商事案件,结案标的额2.83亿元,尤其是1069起银行借贷、房地产投资融资、民间借款等纠纷案件的审理,有效地制裁逃废银行债务行为,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维护了金融安全。

  县信用社、县农业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企业,近三年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7.8亿元,可每年都有约7000万元的资金收不回来,只有依法提起诉讼。县法院受案后组织几个专门审理组,集中力量,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一条龙”服务,较好地解决了借贷资金难回收的问题。仅2014年,就为县信用社、县农业银行清理回沉淀资金5000万元,保障了资金良性循环。

  随着城镇建设步伐的加快,征地、拆迁补偿、房地产开发类纠纷如何稳妥化解,考量着法官们的执法办案能力。

  大庆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泰康镇41位购房户签订了住宅楼买卖合同。按约定:购房户预交了261万元预付款,一年内,楼房建成再交齐余款。可是,二年过去了,住宅楼还封不了顶。对公司的违约行为,购房户先是到县政府多次上访,后到县法院诉讼,由于案件涉及人数较多,购房户上访情绪激烈,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民二庭的法官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原则,做了细致矛盾化解工作,促其达成调解协议:半个月内,公司退还购房预付款261万元;购房户不再追索违约金或利息。该起购房合同风波得到平息,收到了购房户、公司和县政府“三满意”的社会效果。

  中丹二期风电工程,是大庆龙江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总投资27亿元环保能源开发项目,经省发改委核准。

  在该项目落实中,有返还土地补偿费、退税、追回外地欠款等三个具体问题需解决。县法院主要领导作为此项目推进联系人,经过对三个问题的调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得到赞同。经协调,先期垫付的1930万元土地补偿款和应返还的295万元税费,分二批拨付到公司账户;派出执行员,对江苏省张家港市一企业欠的280万元贷款,一次性追回,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增强了投资兴业热情。

  立足点:助推管理创新

  “司法是实现社会管理的直接手段,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就是法院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促进社会发展。”杜尔伯特县法院院长刘俊和他的“一班人”这样认为。

  敖林西伯乡三个村近200名村民,不满意大庆石油管理局15年前征用的土地(系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费、完整手续早已到位),以此地我们耕种多年,应归村民自主经营管理为由,强行阻拦大庆石油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对土地的退耕还草工作。案件起诉到县法院后,即派出15名法官和15名司法警察,在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土地管理局和敖林西伯乡政府的支持帮助下,现场听取村民代表的意见,现场公示证据,现场认证释法明理,使绝大多数群众认识到理亏,服从了县法院的处理意见。

  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学生需要提高法律常识,一些单位企业需要加强内部管理的实际,县法院坚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屯、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的“五进”活动,以案讲法72场次,直接受教育群众2.8万人次;发出94份《司法建议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或建议,促进一些单位完善内部管理措施,杜绝或减少了刑事案件、安全生产事故及合同纠纷的发生。同时,对土地、水务、工商、计划生育等行政机关申请的499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认真调查,反复宣讲政策法律法规,使一些尖锐纠纷得到缓解,不但执结案件,维护行政机关的应有权威,而且使行政相对人受到一定教育启发,增强了遵章守法自觉性。

  关键点:促进和谐稳定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是黑龙江省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蒙古族人口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8.2%。还有回、朝鲜、满等少数民族与汉族人共同居住,维护民族团结,实现全县和谐稳定,加速县域经济发展,一直是县法院工作的关键点。

  近年来,县法院坚依法惩处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抢劫、诈骗、强奸、盗窃、危险驾驶等犯罪活动已成为常态化,对盗杀奶牛、毁坏草原、扰乱景区秩序的轻型犯罪也严肃处理。2013年5月28日,烟筒屯镇当奈湿地旅游景区门前,发生了一起百余名村民围截到现场执行公务人员的事件,在县内外引起很大反响。案件起诉到县法院后,依法对为首的3名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社会影响比较好。近三年,受理616件刑事案件,已审结603件,判处人犯718人,减少了不安定因素。

  如何处理好土地、草原、水面承包经营方面的矛盾纠纷,事关全县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此,县法院没有一丝的松懈。今年春,许某、黄某等43人状告某镇政府和三个村民委员会,要求确认2002年初与镇政府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此案时间跨度大、涉及90户村民9855亩土地经营权问题,案情复杂,不可能在春种前审理完。为了不误农时,县法院依法作出了先予执行裁定,既保证了有争议的土地得到及时利用,又缓解了村民与政府间的对立情绪。近三年,全院受理183件涉及土地、草原、森林、水面承包经营权纠纷,采取快立案、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的办法,及时审结,有力稳定了农村生产秩序,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扬。

    

                 

    

    

责任编辑: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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