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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21 08:53:46



    10月20日下午,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绍国宣读了《意见》全文。

  《意见》明确了违法审判责任必须追责和不得作为错案进行责任追究的各种情形,对独任制、合议制、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不同主体之间承担的审判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在学习讨论时,大家一致认为,《意见》是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让群众理解司法、信赖司法、尊重司法的关键举措。司法责任制改革直击传统审判方式的行政化弊端,将司法裁判的权力真正交给了法官,为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

  就下一步如何抓好贯彻落实,会议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抓好学习。各部门要组织干警对《意见》进行深入学习,掌握精神实质,明确肩负的责任。二要慎用权力。不得恣意妄为,更不能循私枉法,一切行为均要按法律规定执行。三要大胆履职。不能让责任成为推诿或不作为的借口,要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力。四要加强查处。法院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工作中发现或人民群众反映的违纪违规问题,法院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经调查核实,必将严肃处理,因此全体干警一定要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法、心中有戒,以良好素质形象和案件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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