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11月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校园寻衅滋事案。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绍国及县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刑庭庭长江竞航出席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有关领导,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县电视台、草原新报记者莅临县人民法院,全程参加了发布会。
这是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本年度召开的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会上王绍国副院长通报了校园寻衅滋事案的基本情况。2015年6月19日,被告人金XX得知女儿在学校“被老师和同学欺负”了,为此心生怨恨,于当日12时许,携带镰刀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腰新乡蒙古族中学寻找女儿提到的老师郜XX和被害人张XX未果,于当日15时许,再次携带匕首前往该校,到其女儿所在的六年二班,殴打张XX,并掏出匕首对其恐吓。后因未能见到校领导,金XX又将学校的暖瓶、玻璃砸碎。张XX乘机脱离被告人金XX掌控,在其跑到走廊西侧时,被金XX追上并用匕首将其腿部刺伤。经鉴定,张XX所受伤的伤系轻微伤。目前,金XX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杜蒙县看守所。该案正在审理中。在随后的记者提问环节,江竞航庭长对寻衅滋事的犯罪构成、量刑标准、金某会被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这起案件是我县首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校园寻衅滋事案,希望通过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提高普法知晓率,起到震慑犯罪、警示教育他人的作用,以进一步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社会氛围,并倡导规范校园秩序,防止此类事件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