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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发布时间:2015-11-17 10:22:20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规定,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扰乱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罪的特征是: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有关发票的管理办法,犯罪对象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的管理规定;2、非法出售了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3、有牟取利益的目的。三、本罪的客体为一般客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四、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均不构成本罪。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刑法规定: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二、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前三个规定定罪量刑处以自由刑。

责任编辑:司法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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