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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发布时间:2015-11-17 16:39:07


    一、被保险人或他的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单正本;

    2、单位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盖章);

    3、被保险人及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5、公安部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6、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7、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8、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9、受益人工行活期存折复印件。

    二、意外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被保险人残疾的,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及投保单位证明;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3、有权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4、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医师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提交残疾申请后由保险公司确定医疗机构)。

    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三、意外医疗理赔所需材料

    1、保单正本

    2、单位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盖章)

    3、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被保险人中国工商银行存折复印件(有被保险人姓名、帐号一页,理赔款划帐用)。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也可以。

    4、填写理赔申请书,被保险人签字。

    5、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责任认定书。

    6、医疗单据:

    诊断证明。如索赔案件较复杂时需提供病历(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也可)

    门急诊收据、住院收据(急诊需加盖急诊章,收据上有医院所在地财政局监制票据章标志且加盖医院章的为有效收据)。

    住院费用清单及明细,门诊用药处方。

    如果单次检查或者化验、治疗所花费的金额较大(300元以上),最好能提供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单、治疗费明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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