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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哪些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

发布时间:2015-11-18 16:32:04


    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和保存包括种子来源、产地、数量、质量、销售去向、销售日期和有关责任人员等内容的生产经营档案,保证可追溯。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具体载明事项,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及种子样品的保存期限由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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