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
作者:孙玉虹 发布时间:2015-11-19 15:36:09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庭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解释》还协调了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的关系,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和解、调解,但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将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三十日。公告期满后,人民法院经审查,和解或者调解协议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出具调解书;和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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