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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15-11-19 15:53:23


    (一)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二)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

    (三)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营者竞争力的;

    (四)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五)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

    (七)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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