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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的一般程序?

  发布时间:2015-12-01 09:27:24


    答:1、定期性发放的行政给付,通常应当由给付对象本人或所在组织、单位提出申请,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审查、评定等级,在某些情况下,还需要通过技术专家或专门部门的鉴定,以确定标准,然后再定期(按月或按年)发给。

    2、一次性发放的行政给付,通常由给付对象提出申请,主管行政机关予以审查核实,然后按照法律、法规或规章所确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

    3、临时性发放的行政给付,有的由给付对象提出申请,有的则由基层组织确定给付对象,或者经有关基层组织发给给付对象。

    不同形式的行政给付程序也存在一些共同的程序规则,主要有:申请程序、审查程序、批准程序与实施程序。在这些程序中,一般都要书面形式。如果行政给付的标的为一定的财物,具体的给付还应有一定的物品发放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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