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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10种常见有效方法

  发布时间:2012-09-24 12:56:57


    调解方法是指在运用一定的调解纠纷的形式下,具体采取的解决纠纷的措施。由于民间纠纷是复杂多样的,当事人的情况各有差异,因此,在调解纠纷时,应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调解方法,有时根据需要还可以同时结合使用几种调解方法。结合多年的调解经验,以及收集同行乃至南方基层司法所的调解方法,从人到社会及各相关角度,总结常用调解方法共10种:

    1、直接调解的方法

    首先要善于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可先人为主,偏听偏信。然后以完全公正的心态,关心爱护的态度,疏导说理的方式,循循善诱的言语,苦口婆心,反复调解启发当事人的思想觉悟,最直接的对双方进行调解。

    2、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法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人民调解员在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照合法性的原则,严格依法律调解,对纠纷的解决没有具体法律规定可循时,依照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处理。

3、动员多种力量协助调解的方法

    也就是要善于利用当事人社会关系中积极力量来帮助说服当事人。人民调解的对象主要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民间纠纷,这些纠纷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体现。这些纠纷种类不同,有简单复杂之分,而且有着各种各样的背景原因,要想顺利解决它们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

    4、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调解的方法

也就是要善于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真相,找出纠纷的原因、争执的焦点和纠纷中的关键人物。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这就要求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能够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掌握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从而牢固把握调解工作的重点。    

5、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方法

    要善于把说服劝导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一般而言,调解工作主要是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这对多数当事人是有效的,但有些时候耐心的说教并不能触动当事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人们的一切活动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会出丑。

6、换位思考的方法

   换位思考,指在解决纠纷时,要从不同的人、角度、高度、层次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做到考虑周全,问题解决得圆满彻底,不留后遗症。 换位思考的方法在具体应用时,分两个方面。一方面,调解员应当站在当事人双方的立场和角度,寻找全面解决纠纷的适当方法。要协调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仅要求当事人之间的交流,而且调解员与当事人的交流也不可缺少,换位思考在与当事人沟通上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不了解对方的立场、感受及想法,调解员就无法正确地思考与回应。可见交流离不开理解,理解离不开换位思考。

7、苗头预测的方法

   事物的演变,总有一个萌芽、发展和扩大的过程。矛盾纠纷也是如此。现实生活中,矛盾往往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缓和到激化,只有认识了矛盾的特点,掌握了矛盾发展的规律,有预见性地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准备工作,才能有效地防止矛盾激化。苗头预测的方法就是要求调解员针对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和行为不断变化的特点,抓住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分析变化的现状、原因,提出解决纠纷的对策,把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深化。

8、模糊处理法

   模糊处理法,就是对矛盾双方进行劝解,特别是对人们之间的一些非原则性问题,常可采取这种方法。    

9、褒扬激励的方法

    在实际调处中,对被调解者优点长处及时予以表彰鼓励就是一种有效方法。通过表扬鼓励,缩短与当事人的距离,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激活他的情绪,堵住可能反复的退路,从而使调解成功。这种调解方法就是褒扬激励的方法。

    10、勤回访、树典型的方法

    要善于适时回访,巩固调解成果。要善于抓典型人、典型事,解决一件,教育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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