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未定的合同
作者:民二庭 发布时间:2015-12-03 14:41:54
1、定义:效力未定的合同,又称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成立时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才能使之确定.
2、第47条第1款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智力、年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3、相对人的:《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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