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离婚案件小对策
作者:王丽杰 发布时间:2012-09-24 14:28:20
近年来离婚案件与日俱增, 离婚大多是因性格不合、家庭暴力、某方有了外遇。在办公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见很多大喊大叫、吵着闹着、不肯离婚的情景或者是因为分割财产而争执不休的情形,每每有这样的情景都让我感到很揪心。
民一庭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利用调解前置程序,理清双方的婚姻状况及争执焦点 ,这样便于法官及时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涉诉原因,是否有调解和好的希望,做到心中有数“对症施药”。对夫妻感情较好的,只因一时冲动草率引诉的,可采用“冷处理”的方式;对双方因误解或误会引起的离婚,帮助双方消除误会;对婚姻感情确以破裂,在调和工作未果的情形下,应及时开庭依法妥善化解婚姻纠纷。审判中应贯彻和体现“能调则调,多调少判”原则,对死亡婚姻尽量劝离,让双方好聚好散,对尚有和好希望的婚姻,则应尽量调解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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