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6-01-19 09:02:13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责任编辑:刘影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