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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哪些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6-01-20 10:18:23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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