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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的基本义务

  发布时间:2016-02-01 09:33:55


    托运人的基本义务:

    按照合同的约定时间和要求向铁路承运人提供运输的货物。

    对运输货物进行包装,以适应运输安全的需要。铁路承运人有权要求托运人改善货物的不良包装,如果托运人拒绝改善,或者改善后仍然不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包装规定要求的,铁路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如实申报货物的品名、重量和性质。这是托运人的基本义务之一。危险品货物必须按照危险品的规定运输;鲜活货物要按照鲜活货物的规定运输。以免造成铁路运输事故。

    按规定凭证运输的货物必须出示有关证件。

    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如果是保价运输的,必须申报价格,并按保价运输支付保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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