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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2015年共对663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发布时间:2016-02-02 11:00:02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盛勇强通报上海法院2015年执行工作情况,执行局局长韩耀武出席。

    发布会上,盛勇强用“强化力度、机制创新、惩戒老赖、主动公开、执行信息化”五个关键词总结了上海法院一年来的执行工作。据悉,上海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除了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常规执行措施外,还有力地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据统计,2015年上海全市法院共对663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较2014年的557名同比增加了19%,追究拒执罪17人,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6人。

    此外,为惩戒“老赖”,该院通过官网、微博微信、电视台、街道居委等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据统计,2015年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万余例。进一步推进执行信息化工作,2015年该院在原有的25家银行基础上,新增了3家银行“点对点”查询存款,还实现与上海农商行、农行上海分行的网上冻结存款,并率先开通对接最高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成为全国首批开通法院之一。据统计,2015年,该院共执结执行案件12.16万件,同比上升2.7%,实际执行到位441.3亿元。

    据了解,近阶段上海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活动,主要是对追索劳动报酬、交通肇事、工伤等人身伤害赔偿等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据统计,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18日,全市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300件,执行到位金额5.76亿元,惠及41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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