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由哪些人民法院管辖

  发布时间:2016-02-17 11:03:29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