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刑法罪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发布时间:2016-02-18 10:35:34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第三百九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