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私放在押人员罪
作者:纪检组 发布时间:2016-02-18 10:36:26
私放在押人员罪第四百条第一款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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