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6-03-07 09:18:27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责任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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