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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发布时间:2016-03-21 10:13:35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 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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