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什么情况可以拘留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6-05-09 14:07:56


    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第四项第五项情形,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