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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多长的时间,去哪个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16-06-13 10:58:39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的时间

    对于婚姻案件的审理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通常一审期限按照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按普通程序算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期限是三个月,合起来一个离婚案件从头到尾少则 3个月,多则9个月。假如在第一次提出离婚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那么第二次提起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要在六个月之后才可以提起第二次诉讼。按照这个期限计算,如果起诉两次才达到最终离婚目的,从时间上计算,差不多一共要一年半到两年左右。这还不包括涉外婚姻以及另一方存心拖延的情况。

    二、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

    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4、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5、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6、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四、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诉讼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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