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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发布时间:2016-06-14 08:56:43


    一、房产证加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一)无贷房产证加妻子、子女、父母名字

    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去房屋交易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110元手续费:80元手续费,25元籍图费,5元贴花费。顺利的话,大概20天可以拿到房产证。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名字

    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

    办理所需要的费用:除了前面说的110元手续费外。如果贷款是公积金的,需要另外加100元;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三)没直系血缘关系的房产证加名字

    这样的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需要交如下费用。

    每平方米3元交易费。

    不满5年,5.6%的营业税加1%个人所得税(时间段从产证发证日期到交易日未止),满5年则不需要。

    万分之5的印花税。

    本合同,每本约5元(各区交易中心不一样)。

    男方转让50%,所有的税按市场价格计算,如果100万的房子记税值就是50万。

    产证上有几人转让的,产证权益按平均分

    (四)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1、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

    2、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

    二、房产证办理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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