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七旬老人红海玩浮潜不幸溺亡,出国旅游遭遇人身财产损害怎么维权

  发布时间:2016-06-19 14:39:34


70岁的沈某参加旅行社的一个境外游项目,结果在红海浮潜时不慎溺亡,家属随后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这样的情况旅行社要怎么承担责任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七旬老人红海玩浮潜不幸溺亡,出国旅游遭遇人身财产损害怎么维权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事件经过】

一审时,朝阳法院认为,途牛和第三方旅游接待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判决两公司连带赔偿20万余元。沈某家属提出上诉。昨日,该案在市三中院二审开庭,途牛称,沈某系心脏骤停非溺水。

红海浮潜系临时增项

沈某家属称,2015年2月14日,70岁的沈某与途牛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定于2015年3月16日至3月23日赴埃及旅游。

根据行程单,2015年3月19日的旅游地点为红海。根据行程单,途牛公司作出的活动推荐,自费项目为红海玻璃船、红海潜水艇、红海4x4驱越野冲沙、深海垂钓和尼罗河游船+肚皮舞表演+晚餐,不包括浮潜项目。

当日,导游安排沈某等10人进行浮潜,沈某不幸溺亡。家属认为,导游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视为双方增加了服务内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沈某在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据此,沈某家属将途牛诉至法院索赔50万余元。

途牛公司认为,接待沈某的是北京游够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此在一审中追加该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有救生员陪同仍事发

一审庭审时,家属向法庭提交同团旅游者证言,事发当天,旅游接待公司组织游客进行“红海玻璃船”项目,主题是在船上看珊瑚,到海面后再进行十几分钟浮潜。

同游者证言显示,事发当天早上8点左右,旅游接待公司组织集合准备出海,但因海上风大,海警不让出海。此后,有很多游客称既然出来玩就想搞搞项目,出海没戏了,就坐玻璃船看看珊瑚。

经过协商,游客上船出海1个多小时,准备返程时游客们被告知可以浮潜,但前提条件是参与浮潜的人必须会游泳。

旅游接待公司工作人员称,那个水域非常浅,水也就到成年人胸口处,并且游客身旁有两名救生员陪护。

“我们团有三个人参加浮潜,包括沈某。”同游者回忆,浮潜时,游客都戴着浮潜器,其间也有两个救生员跟着。

同游者及旅游接待公司的工作人员证言称,在浮潜过程中,一开始沈某还在水中浮潜,后来有人发现沈某不动了。经抢救无效,沈某身亡。

死者自愿参与非溺亡

经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下海浮潜具有相对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途牛和旅游接待公司在提供该项目服务时,更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

根据同团人员陈述,玻璃船上救护设备简陋,虽救生员和俄罗斯医生对沈某进行了必要的抢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沈某死亡后果的发生。

综上,可以认定,途牛公司及旅游接待公司在沈某进行该项目的过程中,并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朝阳法院判决,两公司连带赔偿沈某家属20万余元。

沈某家属随后提出上诉。昨日的庭审中,途牛公司辩称,沈某是自愿参加浮潜项目的,教练对游客进行培训,并告知了注意事项。

“沈某的死亡原因是心脏骤停,而非溺水死亡,故其死亡后果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与我公司无关。”途牛代理人表示。

死者家属认为,早在沈某旅游前就已经交给途牛沈某的健康证明,作为旅游产品的经营者,途牛应当告知沈某旅游项目的风险性。

昨天,此案未作出判决。

建议出境游前买保险

据了解,国内游客在红海、黑海等地旅游溺亡事件频发,而对此,国内多数旅游公司均为游客提供出境游保险。

一位资深旅游业界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国家和地区会强制游客购买出境游保险,例如欧盟地区国家,大使馆在办理签证时便要求旅游团员购买出境保险。但是埃及的红海等地区,尚未有此类强制性规定。

这位业界人士分析认为,由于境外旅游部分项目不适宜所有年龄段人群,因此游客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应当结合自身健康。此外,由于出境游部分项目存在风险,因此建议游客购买出境游保险。

据悉,出境游保险可以在旅行社或保险公司购买,价格在一两百元左右。

【法律解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旅行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游客有权请求旅行社承担责任。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让旅游业务的,游客还有权请求转让方和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游客可以依据当地法律依法维权。此外,如果旅游经营者(指以自己的名义经营旅游业务,向公众提供旅游服务的人)、旅游辅助服 务者(指与旅游经营者存在合同关系,协助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义务,实际提供交通、游览、住宿、餐饮、娱乐等旅游服务的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游客可以回国后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因意外事件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如果游客可以举证证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意外事件发生(例如旅行社没有明确提示游客在入住酒店期间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可  以要求其承担责任。如果旅游经营者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让旅游业务的,游客还有权请求转让方和受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旅游经营者方面的原因造成游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游客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从赔偿角度来说,游客主张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以违约责任起诉,法院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但一般情况下,选择侵权责任之诉比选择违约责任之诉举证更加困难,因此游客选择违约之诉还是侵权之诉,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