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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过程中,有哪些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发布时间:2016-06-20 15:43:50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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