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有哪些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发布时间:2016-06-20 15:50: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