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中,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在坚持秉公执法、严肃办案的同时,突出司法为民主线,侧重办了八件实事,使便民利民的措施进一步落到了实处。
一是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二由院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变当事人上访为院领导主动开门接访,近距离倾听群众反映、意见和申诉,指定专人负责查处,限期解决问题,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百余人次,现场解决群众信访案件12件,一些复杂的问题和矛盾得到妥善解决,无一件越级上访事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关注经济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扩大救助对象,简化救助程序,对追索赡养费、人身伤害赔偿金和劳动报酬等案件,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诉讼费用作相应的减缓免处理,切实保护弱势群体诉权的实现,确保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共为18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4.5万元,发放司法救助款 12万元,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设立“便民审理站”。为方便群众诉讼,在烟筒屯镇、一心乡等五个乡镇设立了“便民审理站”。自4月30日挂牌启用以来,已收案69件,解决了边远村屯群众打官司路途远的问题。
四是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庭院开庭,减少群众往返路程,减轻群众诉累。今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50余场(次),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百余件,有千余名群众受到了生动的法制教育,增强了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今年7月份与大庆晚报社、大庆日报社和大庆电视台联办的《登门断案 司法为民在基层》活动,被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黑龙江法院网和大庆法院网等15家媒体采用,收到了积极宣传效果。
五是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坚持“有案办案,无案释法”,从4月初开始,组织法官相继开展了送法到社区、到学校、到企业、到村屯、到机关的“五送”活动,向群众宣讲法律,提高其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受到基层干部群众欢迎。年初以来,开展法律宣传13次,受教育群众达千余人,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六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在坚持做好周二院长接待日基础上,重点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方便群众诉讼。完善立案信访大厅、审判区的服务设施,为群众提供从接待、咨询、立案、交费、送达、诉讼保全到先行调解的一站式法律服务;配备当事人休息座椅、书写桌椅和饮水设施,提供笔墨纸张、电话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人性化服务;在立案大厅内将人民法院的立案条件、立案范围、诉讼须知等材料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同时,严格首问负责、文明接待、诉讼指导、风险提示、特事特办等亲民利民措施,对老弱病残人员和农民工的维权案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七是推行案件排期开庭上网公布。为方便群众旁听案件庭审,增强司法民主和审判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行排期开庭上网公布,将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事由、案件承办合议庭、主审法官和开庭审理时间等基本信息在网站进行公告,充分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八是推行“五全调解”模式。以正确理念为先导,把握自愿、合法的原则,大力推行全审判人员、全审判流程、全审判领域、全法院系统联动和全社会联动的“五全调解”模式,并把调解结案方式作为考核法官的一项硬性指标。对刚起诉的民商事案件,只要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争议不大的,坚持由立案庭进行速裁调解,速裁结案85件,当天调解结案55件,个案平均用时9天,既节省了审判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受到欢迎。全院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376件,调撤率90.1%,排在全市法院系统前列。总结出的初步作法,“草原盛开调解花”一文,被《黑龙江法制报》头版刊发,并被多家网站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