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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四个转变”促学习

  发布时间:2016-09-14 09:39:56


    为了提升法官的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专业素质,以适应司法改革的需要,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四个转变加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不断提升干警素质,以确保公正执法。

    督促学转变为主动学。改变以往政治学习中,由领导组织、督促学习的方式为干警主动学习。如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广大党员干警主动学习党章党规,系列讲话,学习中记笔记,写体会,作标注。

    “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改变过去由法院组织学习培训即“要我学”为干警自己要学习。为适应司法改革命后的业务素质需要,广大干警自己抽时间自学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向组织提出要求参加各种培训学习,形成了良好的业务学习氛围。

    单一学转变为复合型学。以往不同的庭室往往是进行单一的学习,如民事庭的只注重民商事法律法规的学习,从而造成业务知识不全面,以至换岗到不同业务部门不能完全胜任。现在转变为复合型学习,法官要全面学习各类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同时加强部门行政法规、规章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力求知识全面、业务精通。

    阶段性学转变为长期学。树立长期学习的意识,改变过去那种针对某项政治学习活动的阶段性学习为长期学习,特别党纪、党规、廉政禁令、职业操守规定必须要长期学习、时刻牢记、天天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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