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机构设置 新闻中心 诉讼指南 法院执行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冬日里的一抹阳光

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法官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纪实

  发布时间:2016-11-07 08:46:09


    “我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刘院长、白庭长,还有咱们县妇联、团县委,你们真是我的恩人呐!我替我闺女和外孙女儿谢谢你们。”在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马福任拉着白玫庭长的手激动说到。

    退休工人马福仁家住泰康镇铁东社区。2015年6月,他的外孙女杨娇阳来到杜蒙县人民法院起诉自己的父亲杨某,要求其支付自2015年1月始高中阶段每月700.00元和上大学时的生活、学习费用等。庭审中,经审判员疏导,双方同意在法庭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杨某答应给付杨娇阳抚养费4200.00元,当天只能给付600.00元,剩下的3600.00元在2015年9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杨娇阳的抚养费给付至高中毕业为止。

    一件普通的抚养费纠纷虽然调解成功,但却牵动着审判员白玫的心。

    20岁的杨娇阳3岁时父母离异,一直和母亲马兰、姥爷马福仁一起生活,并靠母亲马兰打零工来维持生计。2014年末,父亲认为她已年满18周岁,停止支付原定的每月100.00元生活费。无奈,杨娇阳这才把父亲告上了法庭。2015年,杨娇阳的母亲查出了胃癌,使这个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生活的重担就落在了76岁高龄的马福仁肩上,一家人的生活费和马兰的医疗费、手术费等,只能靠马福仁每月2000.00元的退休金维持。

    白玫得知这个家庭的不幸遭遇后,主动把情况汇报给刘俊院长。刘院长非常重视,亲自打电话给县妇联和团县委反映马福仁一家的情况,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询问这个家庭的情况,生活上还还有哪些困难。县妇联和团县委一周后就有了回音。虽然2016年度扶助贫困大学生项目在大学开学时已经结束,但考虑到马福仁一家的实际困难,团县委决定资助杨娇阳2000.00元上大学的费用,钱已经交到了杨娇阳手中。县妇联也特别关心马福仁一家的情况,表示会在生活上对其进行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2016年9月31日,马福仁拿着一袋糖和一袋瓜子来到县人民法院,特地感谢刘院长和白庭长,他说:“我的低保也批下来了,每个月钱不多,但对我来说已经解决很大问题了,这可都是你们帮我啊,我没啥能感谢你们的,一点糖、一点瓜子代表我的一点心意吧”。

    “法律不外乎人情”。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广泛开展“群众在我心中”、争做“文明草原人”系列教育活动,将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落实到个案中,时刻关注群众的疾苦,尽力替老百姓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已成常态化。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