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6-11-09 09:39:16
第四十五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责任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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