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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发布时间:2012-10-22 15:46:42


    一、近年全国反腐败态势及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形势

    近年来,我国反腐力度有所加强,判决力度加大,但主要集中在渎职侵权和职务犯罪类,针对贪污贿赂的力度原地踏步,针对县处级干部的反腐力度大幅下降。

    全国法院系统反腐败形势依旧严峻。客观地说,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查办违纪违法案件、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统计显示,近年来全国法院违纪违法人数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与此同时,涌现了“时代先锋”宋鱼水、金桂兰等一批模范优秀法官。

    在去年全国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说:“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司法领域中腐败现象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各种不廉洁行为仍时有发生,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结合近年来的情况,张建南指出,当前,社会上各种消极因素对法院审判权和法官队伍的干扰和侵蚀比较严重。

    在去年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表示:“虽然绝大多数法官是好的,极少数法官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生活上腐化堕落系其个人问题,但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挽回影响的最好办法,就是必须以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最硬的措施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队伍廉洁;同时坚持司法为民,以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实际行动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塑造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二、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自律意识是做好法院审判工作的根本保证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掌握着人民赋予的审判大权,而审判大权则是由法官代表法院具体行使的,也就是说人民法官是代表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法者,其廉洁自律意识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正司法能否落到实处,决定着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强化人民法官的自律意识,对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开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教育活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自律意识是源于人们精神世界的内在动力

    自律,就是对自我的约束,自己管住自己,自己完善自己,自觉地遵守各种社会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把个人的所作所为严格限制在合理合法的界限之内。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就是要求我们学会自我控制,自我约束,从而实现自我言行与社会规范,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有机统一。自律的这种控制和约束完全是主动的,发自内心的,不需要外在力量的强行推动。对法官来说,自律是一种情操,是一种境界,是一种责任,是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具体行为和生动体现。

    (二)、人民法官要时刻绷紧自律意识这根弦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互相激荡,一些腐朽没落思想必然会影响每一个社会成员。人民法官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更何况他们手中都握有一定的司法权,是不法分子重点腐蚀的对象,稍有不慎就会被“糖衣炮弹”击倒,由执法者变为“阶下囚”。人民法官重任在肩,责任重大,必须时时刻刻绷紧自律意识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强化自律意识是对人民法官的基本要求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王胜俊院长也提出,要坚持从严治院的工作方针,坚持抓好人民法院队伍建设,保持队伍总体素质不断提高。自2010年初,全国政法系统深入开展三项重点工作,公正廉洁执法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赢得了人民的支持。随着政法系统廉政建设的全面、持续、深入推进,廉洁自律已成为政法文化、政法精神最重要、最核心的组成部分,不断为政法文化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和源泉。对法官廉洁自律的要求,《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都有原则性的规定,人民法官强化自律意识,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自觉地把自己的一言一行同党和国家的审判事业联系在一起,坚持党的利益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思想行为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内容:第一要自重,即注意自己的言行;第二要自省,即加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第三要自警,即严格约束自己;第四要自制,即克制自己;第五要自励,就是要时刻勉励自己。

    三、如何强化人民法官的自律意识

    自律,指在没有人现场监督的情况下,通过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自觉地遵循法度,拿它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规章制度来层层地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争取更大的自由。那么自律的含义是什么呢?那就是遵循法纪,自我约束。自律的出处是什么呢?自律的出处是遵循法度,自加约束。

    司法廉洁对于法官而言不仅是基本要求,更是法官对这份职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当前强化法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已作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措施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如何强化人民法官廉洁自律意识,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重要课题。在各行各业中都应该自律,那么在法院系统中,法官该如何强化自律意识呢?第一,在学习中强化自律意识;第二,在执法办案中强化自律意识;第三,在树立正确的“三观”中强化自律意识;第四,在自觉接受监督中强化自律意识。同时,法院在培养法官廉洁自律意识的教育中,应注重引导,积极预防,把严于律己,从我做起作为廉政教育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通过建立健全符合法官自身情况的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减少和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促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新成效,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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