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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

发布时间:2012-06-06 19:45:14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未成年人应提交户口本;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社团组织的,应提交工商管理执照副本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及行车证;

    3.当事人为交通事故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本,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死亡报告书、伤残等级鉴定书。

    三、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

    1.车辆保险票据、车辆毁损鉴定书及修理费用清单;

    2. 死亡火化等费用、住院治疗总费用清单;

    3.鉴定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其他因处理交通事故而发生的费用清单;

    4.死亡赔偿金、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金额的计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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