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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调研组到杜尔伯特县法院调研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2-10-26 16:43:17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黎明,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树江到杜尔伯特县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10月24日,以省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黎明为组长的调研组,在省高院王树江副院长、市人大马莹副主任、市中院陈兴德副院长、县人大陈丽芬主任等领导同志的陪同下,到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调查了解近五年来财政预算内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白景权同志向调研组及省、市、县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汇报了具体情况。一是全院的经费收入呈逐年递增态势。随着全县财政收入的好转及中央和省的办案补助专款转移拨付到位,县人民法院经费收入完全依赖于县财政部门在预算内分期拨付。从2008年以来,年递增大约为15.8%的比例,基本保证了办公、办案和基础建设需要;二是全院的经费支出与收入保持均衡局势。本着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追求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促进了审判、执行、装备、基础建设、文化建设和宣传信息等各项工作的进步。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没有出现寅吃卯粮现象;三是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对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如房屋及建筑物、交通工具、一般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如实登记造册,建立了“谁使用,谁保管维护”的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相符,延长使用寿命,为保障全院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物质基础作用;四是科学编制2013年经费预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履行司法职责,完成审判任务,促进各项工作均衡发展的思路,认真编制2013年县人民法院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力争做到财力可能,统筹考虑,保障重点。在县财政连年保证公用经费2.6万元/人•年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收入、支出与上一年度比例,体现出全县经济增长促进人民审判事业健康发展。

    省人大调研组领导对县人民法院近五年来财政预算内收入、支出执行工作以及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监察情况给予积极评价。希望再接再厉,以对党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精神,管好用好纳税人的钱,靠制度办事、靠制度理财,把全院的整体工作继续向前推进,不辜负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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