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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梳理执行工作屏障 穷尽措施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7-03-21 15:45:28


    为认真落实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以及市法院在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适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采取以下四项措施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是因需组织执行力量。在现在司法改革员额基础上,探索以青年干警为主力的新型团队办案模式,即由具有审判资格的资深执行法官为办案核心,法官助理为实施主体,书记员、法警作为辅助和强制保障力量;推进执行警务化改革,依据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思路,重构各岗位职能,使案件的执行效率和质量都能够得以提高。

    二是科学规划执行工作。执行法官对团队所有案件实行法官负责制,负责向所有团队成员发出流程指令;审核签署各类法律文书;审查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法官助理负责评估拍卖案件的实施、管理;办理结案、发还保管款手续;配合法警外出执行疑难案件等。书记员负责案件分类、财产查控、银行账户冻结、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录用、屏蔽、发送法律文书等前期执行启动工作,以及后期的报结、装卷、归档工作。法警则参与执行法律文书送达、搜查、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三是合理利用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由于自治县点多线长面大的辖区分布特点,单程最远超过130公里,给执行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在解决这个问题上,人民法庭在地利人和方面具有相当大的优势,应当充分发挥积极作用。但不能因此将人民法庭协助处理执行案件置于制度框架之外,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流程规范、监督机制,与执行局形成执行合力,全力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到位率。

    四是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大力攻克执行难。深入开展“三清”百日执行攻坚活动;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机制;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积极开展涉金融未结案件等专项活动;加大执行曝光力度,借助县电视台、法院门户网站等方式,将一批“老赖”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加大执行宣传力度;灵活运用交叉执行、集中执行、提级执行等方式,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力争做到案结事了,提高结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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