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是“油城利剑”行动的第二日,杜尔伯特县法院的行动队伍全员士气正旺。在胡吉吐莫法庭休整一晚之后,全体干警早饭都来不及吃,清晨五点半就整装待发,五辆警车迎着朝阳,踏上征程。在拘传了两名被执行人之后,我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决定,驱车前往被执行人杨某某家。
在该案的前期执行中,我院法警大队队长李阳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准确定位了被执行人的住所,带领执行法警郭杰、叶明数次驱车前往。被执行人要么在外放羊,要么看到法警队员就锁上大门,翻墙逃跑。在得到可靠的线索之后,五辆警车与杨某某在放羊地相遇。杨某某当时正驾驶捷达车与警车对向行驶,见到警车便顺势拐下坡道,开进了泥土地,警车迅速掉头追赶。四辆警车兵分两路,对被执行人杨某某的捷达车进行合围,一时间黑土地上飞烟四起,奈何地形坎坷,加之村屯路线复杂,未能包夹成功。带队的王院长考虑到开车追捕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担心被执行人在逃窜中不顾后果造成意外的人身财产伤害,当即决定暂时放弃抓捕,转而处理下一个执行案件。
约一个小时后,干警们驱车到杨某某住所地,此时他正在赶羊入圈,在羊群还没全部入圈之时,他便“机敏”的骑乘两轮摩托车,一头扎进了树林当中。干警们将五台警车停放在被执行人家门前,打开警笛,对杨某某进行隔空喊话,杨某某隐匿在树林当中就是不肯现身。在场的一名邻居表示愿意帮助法院传话给杨某某,干警们对其详细说明了情况后离开。执行干警们回到法庭开了讨论会。考虑到被执行人杨某某对执行队伍有较大的惧怕心理,遂决定在该案的执行中,以警务威慑手段为主。在完成了当日的工作计划之后,五辆警车再次来到杨某某家,此时杨某某虽然不在家,但左邻右舍全都来到了他家门口,向法院干警表明态度,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帮助说服教育杨某某。此时,执行人员感觉时机已经成熟,当即表示只要杨某某愿意主动到法庭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则不再对杨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在强大的执行警力威慑力下,4月10日上午,杨某某委托朋友来到杜尔伯特县人民法院,代他向执行人员承认了错误并表达了歉意,同时全部履行了执行款项。又一件骨头案在全体执行队员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执结。该案的执行在杨某某所在村屯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引导作用,使大家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营造了积极履行的社会氛围,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