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中的点滴体会
作者:郭丽军 发布时间:2012-08-16 14:31:48
自今三月,院党组安排我到执行庭工作以来,我总结了一些具体感受。
由于执行工作自身的特点,执行人员在有较强的法律理论知识作为基础的前提下,还要求我们要具有超强的具体运用法律的能力、超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超强的协调能力、超强的耐心和毅力。 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真的很难。全国性的执行难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原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例如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与不完善、可操作性较差,人群众民法律意识的淡薄、诚信的欠缺、执法环境差等问题,都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能够解决的。执行工作中的困难就像水一样无孔不入,像时间一样连绵不绝,虽然执行工作有很多困难,但只要我们有热爱执行工作的敬业精神,加上知难而上的进取心,做好执行工作就有了坚实的心理基础。
正所谓“知识改变命运,思路决定出路”,再大的困难在理论上都是可以克服的,所以,要干好执行工作并干出成绩、经得起检验还是有解决途径的。以下是我的几点体会:
一、执行工作不勤快不行
执行难,难就难在查找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上,查找的工作做的好,那再难的执行案件都不难,可以这么说,执行案件就是查找财产。执行人员接手案件后,跑早一点、跑勤一点、跑全一点,那案件就会结案快一点、当事人的情绪就会稳定一点、违法超执限、涉法上访自然也就少一点了。
二、执行工作不耐心不行
执行工作要依靠法律强制力,但不是每个案件都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样以来,不仅司法成本高,而且容易激化矛盾。这就要求执行人员执行工作中讲究方式方法,既让被执行人感觉到法律的强制力,又要让其知道执行人员的人情味,使被执行人心服口服、心甘情愿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才是执行工作的最好成效。在执行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多做感化、教育、协调工作。始终坚持耐心、细致,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多为当事人着想,主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从而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执行工作不学习不行
俗话说“学海无涯”,执行工作中要应对的各种法律适用问题、实际操作问题等都是不断变化的,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每年新增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可以说多如牛毛,执行人员不可能靠吃自己的老本儿来应对一日千里的新事物、新形势、新要求的,所以,学习政治、业务理论知识是必要的。